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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D打印物是否受版权法保护?具体情况如何?

更新时间: 2019-11-13 09:56:43  查看次数: 435    

3D打印物是由数字模型打印而来,是对平面数字模型的立体表达,本身并不具有独创性,但是版权法对作品的复制品仍然承认其作品属性。3D打印立体物的独创性来源于3打印模型的独创性。3D打印物是否受到版权法保护是相对于打印者而言的,3D打印模型的版权人对利用模型打印而成的立体物享有版权,应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。如果仅给予打印模型版权保护那么版权人对3D打印物的版权将失去控制,人们可以随意进行打印都不会构成侵权,而3D打印模型的存在就是为了制作出3D打印物,3D打印物才能体现出模型的价值,所以不给予3D打印物版权保护会严重损害版权人的利益。


由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,通过扫描数据得到的3D打印数字模型本身不具有独创性。因此由扫描数据得到的3D打印数字模型,打印出3D打印物不具有独创性,不属于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。利用已有其他格式的文件,通过转化获得的STL文件,虽然数字模型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作品,但是打印出的立体物如果可以构成作品,其版权属于原设计师。上文我们论证了3D打印的工程师们会自行设计打印文件,其实目前这也是大部分3D打印物形成的方式,通过工程师的独立设计完成的打印文件,可以构成作品,因此这两类3D打印数字模型可以获得版权,由这两类打印数字模型打印出来的3D打印物具有独创性,可以受到版权法保护。一旦3D打印数字模型不符合这个标准,那么由它打印成的3D打印物也当然不符合标准,不能构成作品。